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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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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桂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规范市场主体信息披露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强化数据归集,着力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升级完善了以“一网三库十一个子系统”为核心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动态更新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3个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信息,开设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58个部门、县(市)区、园区185个相关部门数据报送帐户,实现全市所有部门和县(市)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并与国家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升级“信用营口”等网站,实现县(市)区及部门网站与“信用营口”网站全覆盖链接。目前,营口市已归集公共信用信息6亿余条。

(二)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信用监管全链条

一是强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自2018年以来,为解决信用承诺数据难追溯、难监管的痛点、难点,营口市认真梳理公共场所信用承诺审批流程,制定了统一的承诺书模板,完善行政审批文书,修改目录要件,保证了主动承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行业承诺、信用修复承诺等的审批模式全面实施。通过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政府和市场主体实现了“双赢”。一方面,市场主体得到实惠,通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政府进行了自律改革,有效转变了政府职能,把方便送给了企业。截至目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上报各类信用承诺20万余份。二是积极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近年来,营口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35号精神,鼓励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32个行业领域,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结合行业特点,整合资格资质、行政处罚、表彰奖励等信息,开展信用分级分类,排摸监管风险点,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简化守信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程序并减少现场监管频次,不仅大大的节约了监管成本,使监管变得更加高效,而且给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经济上的经营成本。三是不断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信用约束,加大失信成本,努力让市场主体不想、不敢、不能出现失信行为。营口市已累计转发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51个,印发了《营口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营口市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6个备忘录,将红黑名单嵌入政府办事流程,重点在法院执行、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税务、通关贸易等领域,推动实施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奖惩措施,实现“逢办必查”。2021年以来,全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35人,失信企业289户,对7700人下达限制高消费令。

二、加大舆论引导 全面增强社会各界信用意识

(一)不断加大社会层面宣传工作

让诚实守信深入人心已成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近年来,营口市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及“营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口有礼”等活动开展,营口市先后组织“诚信建设万里行”走进乡村、社区、园区、企业、校园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和“6.14关爱信用纪录日”专题活动,利用微信、微博、LED显示屏、过街横幅等形式,加强诚信制度宣传,努力形成社会重信用、人人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组织法院、公安、市场、应急、税务等部门不定期发布“红黑名单”、分级分类监管、“信易+”等开展情况,对诚信典型大力弘扬重信践诺传统美德,对失信败德等行为进行批评、鞭挞、公开曝光,通过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及时报道,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

(二)持续凝聚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力量

人民银行营口中支、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多部门联合签署了《营口市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营口市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X营口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黑红名单”作为贷款的参考依据之一。推动金融机构按照相关文件实施联合惩戒,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评级授信、信贷融资、管理和推出的重要参考。积极支持、引导有条件、有意愿、有实力的征信机构参与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改委等35家单位共同制定《营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进一步落实“诚信营口”总体发展战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抓好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开展年报宣传工作。加大普遍性宣传提醒,对上一年已报企业“无异常”不扰。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红盾网、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95.1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介宣传年报,提高年报知晓度。在落实年报制度常态化服务基础上,督促企业及时公示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强化对企业有限责任的监督,不断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年报提示;制作并悬挂年报宣传条幅两个;通过登记窗口和监管部门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个。二是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发布年报通报(通知)并抄送至县(市)区政府,共计发布通报(通知)6期,并重点筛查出应报未报的企业,要求县区落实定向服务措施,通过分区划块责任到人落实责任,登记拒不整改企业名单,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等措施,采取电话、微信、走访等手段提醒未报企业进行年报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三是开展休眠企业服务管理。对已确定为休眠的企业,采取唤醒、引导注销和吊销等形式分类监管,2021年年报期结束,共计出清企业5135户,其中激活3512户、注销210户、吊销1412户、撤销1户,出清率64.66%。

三、加大力度打击失信行为 遏制失信行为蔓延

(一)严格规范违法失信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管理违法失信企业。加强违法失信管理,是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保障,通过信用信息的更广泛应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倒逼市场主体珍视信用,依法自律。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示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的市场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经营异常。截至2021年底,共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3962户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3129户次,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0833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416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176户。二是加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好违法失信信息的公示、共享工作,推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进入更多经济社会管理领域。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印发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在政府采购、银行信贷、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积极运用公示系统的各类企业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2022年,为推进全市信用联合惩戒工作落实落地,进一步促进大数据信息共享融合,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拟设立社会组织限制,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的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市信用办联合市营商建设环境局计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嵌入行政审批平台,以实现实时“弹窗提示”功能,进一步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环境建设。目前,市信用办与信息化管理科已完成对接,进入技术实施阶段。

(二)大力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发挥好“互联网+监管”的平台作用和登记事项监管的保障作用,有序推进监管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的双轮驱动,不断打造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治环境、信用环境。一是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指导。巩固自主年报成果,继续突出抓好休眠企业服务管理、新办企业回访,保持企业年报率连续稳定。突出以公示出资信息为重点,结合抽查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公示即时信息。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梳理部门监管事项,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各类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强化监管信息归集,按照监管对象全口径、监管信息全类型、监管部门全领域的要求,全量、全时归集监管信息。

(三)依法开展打击不良贷户经济金融犯罪

一是通过约谈的方式促使不良贷户自觉还款;二是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依法开展打击不良贷户经济金融犯罪,通过刑事追缴等手段,最大程度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三是通过营造高压严打的工作态势,促进自主清收和民事诉讼清收顺利开展。工作中严格把握好法律尺度,依法受案、依法核查,依法开展侦查打击。下一步,经侦支队一方面要积极开展银行已移交不良贷款案件线索的侦查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开展侦查,对无法立案侦查的要积极配合银行协助清收。同时加大对接受线索的全面深入核查,形成强大震慑,促使不良贷户自觉还款;依法打击不良贷户的经济金融犯罪,通过刑事追缴、罚没等手段,最大程度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最后通过营造高压严打的工作态势,拓展震慑效果,促进自主清收和民事诉讼清收顺利开展。

四、打造新型银政企关系 促进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一)开展银企对接工作,高效务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营口市中支与市工信委、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合作,建立“一企一群、五方联动”机制,成立6个工作专班与政府部门对接,先后开展网上银企对接40余次。已向全市金融机构推荐重点企业675户,成功对接521户,累计发放贷款243亿元。二是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服务企业质效,市政府压实责任抓落实,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一企一策”帮助20余户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三是我市“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升级,运营工作不断完善。平台通过多层次的场景化、专业化风险模型测算,结合政务大数据的归集及全天候流转对接,实现“政府搭台、数据联线、银企唱戏”良性运转,已形成银行供给、企业申贷、政务数据增信的“线上金融产品交易市场”。截至目前,平台注册企业16809家,放款116.8亿元,已入驻我市32家银行机构、7家担保机构、1家小额贷款机构,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的金融助力。  

(二)创建成立“三贷中心”,积极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平台

2022年2月8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首次贷款中心”、“绿色贷款中心”、“科创贷款中心”(以下简称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已正式启动运行。自贸区安排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对营口片区内“首贷”、“绿贷”个人、企业给予0.5%财政贴息,对政府引入的担保机构给予0.5%保费补贴;人民银行营口中支对向企业发放首贷、绿贷、科创贷的地方法人机构给予优先再贷款额度支持,对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再贴现额度支持。截至目前,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已促成26户企业发放贷款3.9亿元。

总的来说,规范金融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系统性工程,是国家从战略层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强力推进,扎实工作,让诚信作为个人立德修身、企业生产经营、机关服务提升的基本要求,着力构建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实现营口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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