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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 高水平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打开新局面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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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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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自诞生至今,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特别是在过去十年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后,一系列有力度、有深度的举措稳步推出并持续细化落实,资本市场的国际吸引力和影响力均得到大幅增强。在积极、自主、有效、稳步统筹开放与安全的前提下,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翻开了全新篇章:行业机构外资股比全面放开,双向跨境投融资渠道持续拓宽,A股、中国债券分别被先后纳入国际知名指数并不断提升比重,外资连续多年保持净流入……

具体而言,股票市场方面,截至目前,外资通过沪深股通累计净投入A股已超过1.6万亿元,外资持有A股流通市值的占比约为5%,较十年前不到0.4%扩大约13倍;债券市场方面,截至2022年7月末,进入银行间市场的境外机构主体达1051家,覆盖了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债券规模达3.6万亿元,较“债券通”开通前增加2.67万亿元。一连串飞速增长的数据,见证了党中央对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统一部署取得的积极进展,也反映出全球机构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资本市场持续扩大开放以及持有人民币资产的信心。

以改革促开放,以高水平开放促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常态化路径。如今,作为世界第二大市场,中国资本市场“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步伐仍在提速:继续稳步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加强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

有分析人士表示,更多夯实开放基础、彰显开放诚意的政策正陆续推出,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和金融体系与国际接轨,为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活力。

外资投资渠道不断拓宽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新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此后,中国资本市场开放步伐尤显稳健有力,一系列标志性开放举措架起了座座桥梁,使得境外资金从日益开放的大门中更加便利地有序进出。

始于2002年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拉开了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的大幕;走过最初十年后,2011年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推出。此后,QFII/RQFII制度共同步入不断完善的阶段,投资范围持续扩大,先后经历了取消股票投资比例限制、取消投资额度限制、资格和制度规则合二为一、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等。

据同花顺iFinD数据,截至2021年末,QFII/RQFII持有A股市值达3167.39亿元,较2012年底增长了305%。截至目前,已有逾700家机构获批QFII资格,较2012年底扩大约3.5倍。

今年9月2日,国内5家期货交易所纷纷发布公告,即日起,QFII/RQFII可参与投资23种商品期货、16种商品期权以及股指期权。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将不仅增添境内衍生品市场流动性,也将为相关外资机构提供更多资产配置工具。

债券市场方面,“全球通”(直接入市)模式是境外机构参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渠道。10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球通”模式下的各项政策安排不断完善,主体范围和投资品种不断扩大,管理方式更加市场化,中国债市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

QFII/RQFII制度以及“全球通”模式推出与完善的过程,只是我国资本市场持续推动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随着一系列开放举措渐次落地, 2018年以来,A股相继被纳入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等主要国际指数;我国债券市场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

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中提到,国际重要金融指数吸纳中国债券和A股,充分反映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认可,将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国际投资者与中国经济合作共赢。

双向开放步伐持续加快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提高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放宽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以及境外机构境内发行、投资和交易人民币债券”。围绕上述要求,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推出一系列扩大双向开放的新政策、新举措。

2014年和2016年,沪港通、深港通相继开通,由此实现了港交所与沪深交易所的互联互通;2022年7月4日,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正式启航,是互联互通机制升级的又一标志性成果,也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再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陆股通下,北向资金在过去几年里均呈净流入态势。

2017年7月,债券通“北向通”开通,为全球投资者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通道;2021年9月,债券通“南向通”正式落地,为内地机构投资者开启了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的新大门,实现了债券通“双向通车”的共同愿景。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以沪深港通、债券通全面开通为标志,我国资本市场从简单“引进来”变成“走出去”,双向开放渐入佳境。之后的中日ETF互通开通、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落地等以金融市场开放为重点,推进跨境证券市场互联互通的系列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正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也是高水平双向开放下,中国资本市场作出的有益实践。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对外融通的重要制度,全球存托凭证(GDR)在近年间逐渐走进人们视野。

2018年11月,“沪伦通”启动,此后陆续有4家A股上市公司完成GDR发行并在伦交所上市,募集资金58.4亿美元;今年2月,“沪伦通”进阶为“中欧通”,GDR发行目的地从英国拓展至瑞士、德国,A股上市公司范围从上交所拓展至深交所。截至目前,年内已有5单GDR完成发行并上市,另有12家A股上市公司正在加速推进发行流程。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加强与国际资本市场跨境机制的建立,将助力中国资本市场加大对外开放。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也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对接国际标准,进而形成正向反馈效应,促进自身市场机制改革的深化和交易制度、监管机制的完善,向着更加成熟、高效的金融市场迈进。

制度型开放稳步推进

全面推动市场由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转变,是我国资本市场促进双向开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机构准入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证券基金行业在开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2020年,证监会全面放开证券、期货和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机构在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上均实现国民待遇,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机构纷纷乘风而起,知名国际机构加速在华展业,国内金融机构则奔赴国际资本舞台。

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9家外资控股券商在中国内地正式展业,其中,摩根大通证券、高盛高华证券两家已是外资独资券商;外商参股、控股公募基金48家,其中3家是外商独资。与此同时,据中国证监会统计,截至2021年末,共有35家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子公司。

推动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投资环境,不可能一蹴而就;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推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也不能一放了之。今年8月,中美双方成功签署跨境上市公司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多方努力、耗时良久,清除存在多年的中国企业赴美上市障碍才迈出重要一步。

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看来,在坚定不移扩大开放背景下,有关方面既要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参与便利,也要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一是在国内监管、风险防范能力相匹配的情况下,稳步推动国内相关规则制度与国际成熟规则接轨,为投资者参与国内资本市场提供更宽的渠道和更便利的方式;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法律,提升监管效能和防风险能力。

“防范风险是对外开放的前提,也是实现高质量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应持续深化风险防控意识,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增强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在信息披露、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从而提升跨境监管效率,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实施严格监管并不是阻碍对外开放,而是以促进市场不断走向规范与透明的方式,更好地吸引外资、利用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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