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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退出机制让资本市场“进退有序”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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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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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在北京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明了资本市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方向。会议提出,要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与去年相比,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资本市场重点工作的部署更为具体。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表述得以保留外,今年“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的提法更受关注。

健全退出机制指明了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方向。健全退出机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有进有退”的资本市场才能更好地吐故纳新,实现优胜劣汰。健全退出机制内涵丰富,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是健全退出机制的重要方面,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分析人士认为,今年以来,A股市场退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说明A股的出口正逐步通畅,只有使退市渠道畅通,资本市场才能成为一个新陈代谢正常的有机系统,这也将在客观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A股退市率长期偏低

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密集施工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被证监会多次提及,证监会系统已经制定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行动计划,并正在推动出台相关文件。证监会在今年9月召开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这一项改革任务中就包括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实现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运行机制,也是出清市场风险、净化市场环境的基础性安排。然而,与成熟资本市场相比,A股退市率长期偏低,资本市场出口不畅,阻碍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据中信证券研究部统计,我国2010年至2018年的年均退市公司仅有3.9家,而同期平均每年上市的公司数量高达211家。与此相比,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的年均退市率分别为6%和12%,退市公司数量与上市公司数量大体相当,上市公司总数保持稳定。

一些低质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丧失,大股东频繁减持“抽血”,且容易成为游资炒作的目标,这样的例子在A股并不少见。日前,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千山药机2015年至2018年连续4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相关条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面值退市的公司也在增多,今年已经有6家。12月4日,上交所依法依规作出*ST华业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上交所方面表示,*ST华业股票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原因终止上市,是公司基本面的真实反映,也是投资者理性投资的结果和市场的选择。

在退市中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是,部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股票仍有资金“火中取栗”。如因重大违法而强制退市的长生生物,其A股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多次触及涨停。今年6月份,退市海润股价也多次触及涨停。

退市类型更加多样化

“有进有退”的机制才能保证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健全退出机制,把好资本市场“出口关”,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推进退市机制常态化,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环节,长期看将利好资本市场发展。

在A股市场上,优质公司从不嫌多,但是劣质公司却是一个也嫌多。监管层曾多次表态,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

与前些年相比,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退市数量增多,退市类型更加多样化。据统计,今年以来,已被强制退市或公告将被强制退市的A股公司有12家。其中,有因重大违法被退市的、触及面值退市的、因财务问题而退市的公司,而在2018年全年A股退市股(除吸收合并)为4只。除此之外,A股目前仍然有包括乐视网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处于暂停上市状态。

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政策分析师杨帆认为,退市制度改革从短期看,处于退市边缘的公司退市概率或将大增,投资者“用脚投票”,从而驱离炒作资金。从中期看,那些失去造血能力的“空壳公司”或出现市值持续下跌、成交量持续萎缩等情况。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认为,之前A股上市公司具有相对稀缺性,使得低价股一度成为市场投机炒作的对象,随着A股上市制度的不断突破和完善,市场越来越关注公司的基本面和中长期的发展潜力。

需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

当前,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和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逐步形成。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健全退出机制,其内涵丰富。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则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市机制未来将加速形成,既包括强制退市,也包括主动退市,还包括吸收合并、出清式资产置换、卖壳等重组退市方式,逐步与美国等发达资本市场趋同。

分析人士表示,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退市制度有着许多共同点。一是退市标准多元化;二是退市流程清晰完善,且给予上市公司申诉权利;三是配套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完备成熟。在退市类型方面,自愿退市与强制退市的情况都比较普遍。

近年来,A股市场的退市制度持续完善。2014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2018年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有关规定,强化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上交所、深交所于2018年11月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并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实施标准和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在退市常态化改革中,还需建立健全严格的投资者保护机制。通过设置周密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权益。事实上,从长远来看,将扰乱市场秩序、业绩指标持续恶化的公司清出市场,才是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治本之策。

分析人士表示,发达资本市场通常在主动退市中通过完善公司治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在被动退市中通过集团诉讼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退市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上市公司往往有成千上万的员工和投资者,还需要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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