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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发表文章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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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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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人民银行当日发表题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的文章,对近年来我国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系统性金融风险上升势头得到遏制,金融脱实向虚、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金融安全战略”,并强调了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宏观杠杆率、防范影子银行风险、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互联网金融监管、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有关专家表示,“十四五”时期,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都将更多和更大,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冲击,全球金融体系脆弱性上升。未来,金融体系需不断强化风险的防范,为经济新动能的发展创造更良好的金融环境。

把好货币总闸门 稳定宏观杠杆率

金融和实体经济共生共荣。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

近年来,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三农”、扶贫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去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货币政策加大应对力度,组织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同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持续深化,贷款利率保持低位运行。

从宏观杠杆率来看,我国通过在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持续推进结构性去杠杆,遏制了前期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的势头,也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赢得了操作空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去年我国宏观杠杆率出现了阶段性上升。2020年,我国宏观杠杆率是279.4%,比2019年上升了23.5个百分点。分季度看,2020年一、二、三季度宏观杠杆率上升的幅度分别是14个、7.2个和3.9个百分点,第四季度为下降1.6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此前表示,尽可能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把好货币供应总闸门,适当平滑宏观杠杆率波动,使之在长期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轨道上。此外,易纲还表示,只有发展好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才能够减少对银行债权融资的过度依赖,从而实现在稳住杠杆率的同时,保持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减的目标。

精准拆弹 稳妥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

近年来,“安邦”“明天”等金融集团接管和风险处置工作扎实推进。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

上述中小银行风险事件中暴露出内部人控制、股东缺位越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均指向公司治理和内控失效。

“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直接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义举表示,当前,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董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高管层职责定位存在偏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战略规划和绩效考核不科学等方面。

监管部门近年来高度重视强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能力,去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更是从金融法治顶层设计层面对这一问题予以强调。修改建议稿新设“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一章,包括增设股东义务与股东禁止行为;突出董事会核心作用,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事项;提升监事会独立性与监督作用,建立监事会向监管机构报告机制;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与关联交易管理。

与此同时,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短板也在加速补齐。2020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业内认为,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有利于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防范风险交叉传染,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整治影子银行乱象 整顿金融秩序

影子银行风险乱象一度非常严重,是近年来集中整治的重点领域之一。2017年,监管层整治不规范的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2018年以来,资管新规落地实施、配套细则陆续出台,统一了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穿透式监管及其功能加强,推动资管业务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本源。目前,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20万亿元,从根本上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末,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资产合计90.1万亿元。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指出,资管新规实施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监管部门,通过去通道、破刚兑、限错配、降杠杆等措施,引导资管业务良性发展,影子银行无序扩张得到有效治理。主要表现在,净值型产品占比提高,资金空转现象得到遏制,强化了风险隔离,持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上述人民银行文章还提到,当前,在营P2P网贷机构全部停业,互联网资产管理、股权众筹等领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已转入常态化监管。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李义举认为,要形成全面的监管体系,根据金融创新的发展及时跟进监管,坚持底线思维,避免金融乱象。此外,要提高违法成本,对金融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良好的金融秩序。另外,考虑到金融科技能够提高风险管控信息的多维性、及时性和可靠性,监管应不断更新风险管控手段,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对金融机构交易行为的覆盖,提升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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